项目概况: 魏源与扬州展示馆综合展陈服务项目 JDFH-2025GQ01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30上午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FH-2025GQ012# 2.项目名称:魏源与扬州展示馆综合展陈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万元 5.最高限价:28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18 日至 2025年4月25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及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包(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025年4月30 日上午 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 日上午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4月30 日上午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2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2025年4月25 日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6220@qq.com(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公司名称),开标当日交付原件。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广陵区江阳东路1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电话:0514-******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静 电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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