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ZZD/NZC******1C)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宣传和政策研究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元):¥580,000.00元;最高限价(元):¥580,000.00元;3.标的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 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4.数量:1项;5.简要技术需求: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制 作;6.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 之日起,2个月完成视频制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 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 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 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 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 件)。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 名回执单》发送至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nxtzzd@163.com,即为报名 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 限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 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1.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 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 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 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和政策研究室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 联 系 人:杨银波 电 话:0951-******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联 系 人: 李光艳 电 话: 0951-******77-808 电子邮件: nxtzz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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