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镇旅居小镇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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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镇旅居小镇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91f-5230-4457-bcf8-9177a16ab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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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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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 0.0% 自筹 50.39% 贷款 49.61% 外资 0.0% ******91f-5230-4457-bcf8-9177a16ab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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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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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万元******91f-5230-4457-bcf8-9177a16ab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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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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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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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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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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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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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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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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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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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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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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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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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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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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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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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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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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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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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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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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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多建设局(08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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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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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如需现场办理,请到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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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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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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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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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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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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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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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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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万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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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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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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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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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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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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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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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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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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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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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镇旅居小镇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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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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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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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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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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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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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开标厅(耿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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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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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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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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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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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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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耿马镇旅居小镇农旅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直接投入使用,并完成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工作内容:完成耿马镇旅居小镇农旅融合建设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发包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施工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所包括的工程;(2)其他:按照发包人的工作要求,协助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及安监备案、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等其他与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等。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项目建设时序:以上项目建设内容按“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的模式,由招标方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 招标内容及规模:1、芒片组:铺设组内沥青道路******平方米,铺设雨污管道6760米,修建泼水广场3670平方米,民族美食城4374平方米,新建民宿4050㎡,修建沿河栈道8600米,新建彩色混凝土道路******平方米。2、芒东组:新建民俗文化体验街区7030平方米,新建城市会客厅5843平方米,铺设道路8500平方米,污水管网4850米,产业道路7740米,新建养殖小区3683平方米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3、芒布组:铺设沥青道路9750平方米,铺设污水管网5910米,休闲广场3155平方米,活动室480平方米以及配套附属设施。4、芒蚌组新建生态养殖区3400平方米,农耕文化休闲广场3850平方米,傣族饮食文化体验区2650平方米,民俗体育场1200平方米,新建龙潭栈道2793米,绿韵恋人山旅游区4121平方米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最终以经审计后认定的实际结算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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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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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耿马县耿马镇,周边条件满足施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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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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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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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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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能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的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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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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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及工程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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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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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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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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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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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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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派设计成员应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设计人员配备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提供岗位证书,2024年4月至今任意2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财务能力,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若2024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新企业是指: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2024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成员分别提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 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承诺;②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024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业若无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则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上述资料)。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年中(2021年4月1日--至今)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承诺函)。(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4)诉讼及仲裁情况: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5)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企业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成员分别提供) 6、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必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一致,并提供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有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应说明设备来源、目前状况、停放地点等,并且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投入并提供相应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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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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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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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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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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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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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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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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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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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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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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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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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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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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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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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5: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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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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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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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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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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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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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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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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