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张家川县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信息化平台大屏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16.5888平方室内LED显示单元;9台LED显示屏发送盒;1套线缆附件包;1套备品备件;1台智能配电柜;16.5888项安装结构;12套55英寸1.8mm液晶拼接单元;12套前维护支架;12套线缆;1台解码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交货期限5日,具体采购内容如下:16.5888平方室内LED显示单元;9台LED显示屏发送盒;1套线缆附件包;1套备品备件;1台智能配电柜;16.5888项安装结构;12套55英寸1.8mm液晶拼接单元;12套前维护支架;12套线缆;1台解码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是否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 1.针对不涉及供应或竞争方面特殊情况,不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不需要考虑本提示; 2.针对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情形,并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案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后,在上一句文字结束后增加“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备选处理措施的含义见《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关于处理措施的表述。] [关于“外部共享不良行为-第三方企业认定”参考性应用的提示: 1.本行为子目重点相关风险的审查,在具体处理措施上不做强制应用要求。 2.如确需执行“禁止采购”/“限制采购”的等处理举措,须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案/采购结果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并务必在采购文件说明具体执行方法。 例如:“针对按《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由第三方企业认定的外部共享不良行为,属于XXX类、……类的,本项目将禁止采购;属于XXX类、……类,本项目将限制采购,具体为每例行为扣X分(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同类方法下,每例行为核增评审价格X%)”。] [针对联合采购项目的提示:在中国电信与其他单位的联合采购项目,请按照管理规则明确是否及如何执行中国电信及其他联合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例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同时将按照《XXXX》执行XXXX<联合采购方>的供应商XX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XXXX网(https://xxxx)查阅《XXXX管理规则》。将执行中国电信与XXXX任何一方禁止采购类型的处理结果;针对限制采购类型的处理结果:不执行/累加执行/……”。]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0.24】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3.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9日23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请向采购人邮箱(************9@189.cn)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资格条件所需材料扫描件,了解并获取询价文件。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3日8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自询比文件开始获取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原则上不得少于7*24小时。突发紧急项目、竞争足够充分、响应特别简单等特殊情况,按内控管理规定审批后,可适当缩短响应文件提交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5*24小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厂电信局333号 邮 编: ******0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9 电子邮件:************9@189.cn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 2025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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