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铭(杭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西湖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西湖区金融行业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平台区大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湖区金融行业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平台区大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MGC2025-XHGKJFZ-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资料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在邮件内备注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中铭(杭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10楼1007室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2025年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中铭(杭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10楼1007室会议室) 十一、 磋商保证金:无。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备注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西湖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座5幢913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铭(杭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3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 10 楼 1007 室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 交货期 1 西湖区金融行业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平台区大屏采购项目 24.3175万元 西湖区金融行业数据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平台区大屏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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