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0M166M******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会议室 LED 显示屏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
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会议室 LED 显示屏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1 套,含安装调试对接系统费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会议室 LED 显示屏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会议室 LED 显示屏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分公司),且有
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近三年内(2022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参与本次磋商的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5.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7.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
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10.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11.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楼 31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楼 315 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会议室 LED 显示屏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0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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