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馆近期对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内容升级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服务名称 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内容升级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二、服务需求 (一)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南财绩〔2024〕15号)要求,协助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对布展内容升级改造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按要求编制相关材料、形成相关报告等,同时进行全程业务跟踪指导,并根据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核,完成该项目评估系列工作。 (二)提交送审材料工期:控制在5个日历日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三、报价要求 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报价有效期:自投递报价文件至项目合同签订。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报价清单(统一模版详见附件); 4.服务承诺及相关业绩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其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送达。 (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3号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区2楼策展宣传部。 (三)投标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投标文件,不接收到付邮件、电子报价及传真报价,未密封或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 五、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1-******95 传真:0771-******68 附件: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内容升级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服务报价单 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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