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04XY)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82 万元,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延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aoyan48@faw.com.cn),并电话(************9)通知招标 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七、其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04X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营销显示屏等设备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8.82 万元(含税),单项限价同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项限 价详见服务需求。 2.5 招标内容: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大楼营销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 务需求)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 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 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营业执照等证照。且经营状态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3.2 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 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 供承诺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 三年的投标单位,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02 月 19 日 08 点 3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6 点 30 分; 4.2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 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aoyan48@faw.com.cn),并电话(************9)通知招标代理 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4 售价:500 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 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地址:延吉市延河路 169 号丽水宜家 1 号楼负一层至 3 层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0431-******067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孙宏伟、高严 联系电话:************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处恒兴国际城 1 号楼 联 系 人:蓝女士 电 话:0433-******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孙宏伟、高严 电 话: ************9 电子邮件: gaoyan48@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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