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JLJZKC-W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LED电子大屏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ZKC-W3001
三、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单位,主要完成某单位值班室LED电子大屏及配套设备安装;②项目共1个包,主要包含LED电子大屏、视频处理器、屏体支架、显示屏专用开关电源、工程布线、备品备件等,以及值班室配套液晶电视、监控电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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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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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电子大屏 |
室内显示屏 |
详见谈判文件 |
块 |
1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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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屏体 支架 |
定制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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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 处理器 |
定制满足使用需求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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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显示屏专用开关电源 |
定制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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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液晶 电视 |
国内一线品牌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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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控 电视 |
国内一线品牌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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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 布线 |
定制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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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备品 备件 |
与大屏一致 |
详见谈判文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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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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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2.项目预算: 47.3570万元 ;
※3.最高限价: 47.3570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谈判结果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企业应为生产或直接销售企业,具备谈判产品的直接供货能力。
(四)项目特定资格: 无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二)申领方式: 联系招标人邮箱进行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一条第6点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 864809260@qq.com 。
※(四)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 11月18 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11月21日 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具体地址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电话获取)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报价要求胶装密封处理报价文件,并向采购机构联系人递交报价文件,逾期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 11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同报价地点)。
八、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现场踏勘需要,可在2025年11月18日16时30分至17时00分至项目地点进行踏勘,逾期将不再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贾助理 手机:13319804406
办公电话:0991-4978086
采购机构监督人:乔科长 电话:15337985060
办公电话:0991-4978075
纪检监督人:卢干事 电话:15337939216
办公电话:0991-497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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