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战后审判与世界和平主题展》展厅提升工程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上海市宝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委托,对 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战后审判与世界和平主题展》展厅提升工程代建服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等其中一项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战后审判与世界和平主题展》展厅提升工程代建服务 2、项目编号:TS-ZB-2025-01-004 3、最高限价:******0元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为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一期建筑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纪念馆展厅结构提升、房屋病害维修、影视厅改造升级及纪念塔维修,同步实施道路、绿化、广场修缮等室外总体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战后审判与世界和平主题展》展厅提升工程提供代建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 6、服务地址:位于宝山区友谊路1号(上海淞沪抗战纪念公园内)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响应方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2、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上海市宝山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位于宝山区友谊路1号(上海淞沪抗战纪念公园内)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联系人:华烈钧 电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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