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展厅2025年维护服务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展厅2025年维护服务询比采购的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展厅2025年维护服务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NMDL-2025-007。 3、采购内容:注: (1)服务期限内估算金额为60万元。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服务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企业文化展厅展示内容维护服务控制价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从2022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展厅展示内容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展板更换、PPT演示、视频制作等)服务类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服务内容)。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四、询比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招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响应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1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响应人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采购文件售价:0元/标段 4、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5)专用资格要求的资料; (6)公告附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 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供应商有权取消其响应/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成交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报名方式: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不接收.doc、图片格式的报名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审核资料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做资料审核,为无效报名。 6、为保证供应商能够顺利的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不及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1月15日~2025年0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1月23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9913-966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取费结果*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5%(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备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 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户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南门外支行 账号:************25 (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每包每家供应商需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400元/包段/次,采购项目300元/包段/次。 (3)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 行 号:************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45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5号 异议受理电话:0471-******35、0471-******90 异议受理邮箱:gyszy@nmdlwzgs.c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 A2 323号 联系人:安胜利、柏春婷、范格平、冯海君、高超放 联系电话:************8、************5、************6 邮箱:sxzxnmg@163.com 2025年01月15日
标段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内蒙古电力集团企业文化展厅内容维护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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