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满足上述特定设计资质要求,如联合体各方均拥有上述特定设计资质,则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下列条件:a、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1月17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惠盛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联系人:冯丹/顾先生 5、联系电话:************6/0575-******029 绍兴市上虞惠盛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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