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主厂房二次精装、环保教育展厅VI展示精装工程 展示精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4-******2-04-01-******4、2209-******2-04-0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由乐清市财政出资,其余由业主自筹解决,项 目业主为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委 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厂房二次精装、环保教育展厅VI展示精 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投资估算******4.06万元,工程概算******4.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价******6.7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69.98亩,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需建设本期和远期的生产厂房和配 套生产、生活建筑及设备集群,包括垃圾卸料平台、垃圾池、焚烧车间、烟气处理间、汽轮发电机车间、渣坑、上料坡道、冷 却塔、地磅及地磅房、水处理设施、炉渣处理间、渗滤液处理站膜车间、飞灰养护车间、综合水泵房、综合楼、景观绿化、厂 区道路、厂区排水、围墙等。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2250t/d,其中本期处理规模为1500t/d,预留远期处理规模750t/d。本期工程配置2台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0MW的凝汽式汽轮电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本期和远期一次性建设完成。本次 招标系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主厂房部分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村,蒲湾垃圾填埋场东侧。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的主厂房二次精装、环保教育展厅VI展示精装;精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0米层接待大厅、参观走廊、卫 生间、电梯厅、休闲区、无纸化多功能厅等区域;主厂房8m层展厅、电梯前室、卫生间、参观走廊、合用前室、中央控制室等 区域;主厂房27.6米层艺术长廊、合用前室、卫生间及垃圾吊控制室等区域;主厂房64米层观景平台、走廊、合用前室、卫生间 等区域;主厂房中央控制室;主厂房办公室、资料室、走廊、会议室、卫生间、开敞办公区、休闲、等候区、电梯厅及大厅等 区域;智能化系统共13个,智能化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沙盘、LED大屏、互动投影、宣传视频等。未包括:除无纸化多功 能厅桌椅外其余桌椅、家具、室内景观绿植、64米层水系景观(除基础)、窗帘、广告字未计入本次预算。具体以工程量清 单及施工图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59.1738万元。本招标项目概算金额为1865.7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 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或由上述①②项组成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类的单个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智 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包的,则以业绩中的牵头单位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的委派:由联合体协议书的职责分工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的企业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4.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 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 认定;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 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8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项目负责人 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 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5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符合规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 人外),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10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乐清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网(网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幢16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7-******0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人家园3幢714室 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话:0577-******977/************9/************9 监督及投诉受理的部门: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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