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云南民族村滇池大舞台定点演出提升项目-舞美设计制作及创作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云南民族村有限 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舞美设计创作及制作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云南民族村滇池大舞台定点演出提升项目-舞美设计制作及创作工程。 1.2 建设地点:云南民族村滇池大舞台。 1.3 采购范围:完成云南民族村滇池大舞台定点演出提升项目-舞美设计制作及创作工 程,主要工作内容为: (1)舞台提升舞美设计及创作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云南民族村滇池大舞台定点演 出舞美设计及创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舞台舞美总设计,舞台舞美视频创作、音乐创作、撰 稿创作,以及舞台设施系统工程编程设计和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设计等相关工作。 (2)舞台提升舞美制作工作: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本项目舞台提升舞美设计及创作内 容,制作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化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工程、机房工程等工作。能够满足采购人及舞台所有功能要求,投入正常使用并完成验收,且提供运营维护期内的服 务。 (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灯光控台及舞台灯光知识培训,灯 光设备改造及灯光安装调试、线路安装等技术知识、注意事项及使用方法进行培训。保证交 付采购人使用后,项目后期管理维修人员掌握设备正常运行操作的能力。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设计创作及制作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舞台舞美设计及创 作工作,由采购人确定舞台停演时间并交付给供应商施工,供应商完成舞台施工期限为 35 个日历天,合成排练为 8 个日历天,首演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 1.5 运营维护期:舞美设计创作及制作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提供 1 年的舞台运行维护服 务。 1.6 质量标准: (1)舞美设计创作及制作成果必须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 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涉及的舞台舞美设计制作系统使用权及相关设备产权、处置权移 交给采购人,且不得存在技术壁垒。舞台舞美设计制作部署需具备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防护 能力,满足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技术要求。 (2)舞美设计创作及制作的建设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均为全新的未经使用的原厂正 品,且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货,享受原厂正规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 破损等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维修过程中使用的设 备材料需与原设备保持一致。因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成交人应更换全新合格的设备。 1.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9 招标规模:约 ******85 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本项 目竞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缴或 暂缓缴纳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 审 委 员 会 。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供 应 商 如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2.2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两个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有与舞台舞美设计及创作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行业从业 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a、b两个条件: a、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b、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舞美设计及创作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 诺书或声明函。 (3)舞美制作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舞美制作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供应商为其购 买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2.3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 2.1-2.3 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舞台提升舞美设计及创作工作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 2 家以内(含 2 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磋商;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 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 以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等级; (6)订立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 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30 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林洁(联系电话: ************5;邮箱:************@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 3.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 介绍信扫描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qq.com。待开 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 5 栋 12 层 1202 室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云南分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 1310 号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 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 5 栋 12 层 1202 室 联系人:王文阳、赵颖、林洁 电 话:087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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