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XLYG2024-0001
2、项目名称:西峰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区(李岭村、东湖公园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3、项目内容:制作人员技术(导演/摄影/美术/制片/服装/道具/灯光等);器材(摄影/灯光/器材);后期视频制作费;后期音频制作;差旅费等。
4、预算金额:******0.00元;
5、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12时00分至2024年9月28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9月29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翔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西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9号
联系人:朱薇杰
电 话:************6
代理公司:甘肃翔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北京大道嘉润苑10排4号
联 系 人:杨海燕
电 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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