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围塘街道红色廉洁文化宣传基地布展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红色廉洁文化宣传基地布展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址:桥东公园。 (四)项目采购资金限价8万元(含税金)。 (五)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一)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楼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20-******857。 (三)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递交资料的每一页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资料提交: 1.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目录; 3.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资质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信用良好,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6.报价表(包含报价清单、设计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有缺失的视为无效响应; 7.报价及承诺书。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街道评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不高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设计方案、报价情况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及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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