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建行大厦14楼1407),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 4、联系人:罗女士、闫先生 5、联系电话:************9/************9 浙江日欣科技园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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