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Y-NMZB-2024-223) 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放映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放映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人:包头市新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自有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放映机设备采购,包括数字电影2K放映机、数字电影服务器、3D系统、3D偏振系统眼镜等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1.7采购预算:142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头市中心区地下空间电影院项目放映机设备采购,包括数字电影2K放映机、数字电影服务器、3D系统、3D偏振系统眼镜等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建设地点:包头市中心区盛世大街以北,鹿城东大街以东,鹿城西大街以西。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为所供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②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④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15日到 2024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中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按500元收取),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nmgzyxt@163.com 。 账户信息:(注:该账户只收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31 开户行行号:************51 联系方式:0472-******15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方式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8.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把含有下列信息的文档盖章扫描成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过后,我公司会发送采购文件至发送文档邮箱。 8.2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8.3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新区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赛汉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都市区商务大厦A座 联系人:张旭泽 赵 宇 电 话:0472-******87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李娟娟 电 话:0472-******98-804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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