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演播大厅投影设备更换 二、项目编号:2024-JL12-W1022 三、项目概况: 采购货物一览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07.23 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线上报名,通过审批后获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电子文件上传后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员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判定结果为准。 (四)申领方式 线上获取。投标供应商上传相关资料后,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云骢、孔令时,联系方式:010-******564、******310。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请选择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会议中心。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会议中心。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云骢、孔令时 办公电话:010-******564、******310 移动电话:************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10-******535 移动电话:************5 2024年7月24日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投影机 详见 第六章 台 3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合同验收。 北京 昌平 2 融合处理器 台 1 3 数字调音台 台 1 4 无线话筒 套 2 5 有线话筒 台 4 6 有线话筒 台 1 7 条幅屏 套 1 8 线缆辅材 批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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