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因本项目属于10万元以下采购,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符合根据浙商司〔 2021〕 20号《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九点, 10万元以下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的项目,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常山县蓝宇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徐村村87号 五、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巡察组) 地 址:G60杭金衢高速衢州服务区南区二楼纪检巡查组办公室 电 话:0571-******860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西区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冯立尧 地 址:G60杭金衢高速衢州服务区南区二楼办公室 电 话:************6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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