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Q-******3-JZ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2024-******
3.项目名称:荆州•岑河镇金色童年小镇数字规划展示平台系统开发及硬件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8.******1万元
6.最高限价:138.******1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荆州•岑河镇金色童年小镇数字规划展示平台系统开发及硬件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
3.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jzggzy.com:******/#/shashiqu/)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A.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
(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为:进入“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投标支撑服务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
B.使用CA方式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市民之家”5楼B区综合服务窗口A02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客服,联系电话:************、电子营业执照咨询电话:************转1;
2.公告同时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沙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shi.gov.cn/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
3.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促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
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质疑管理”,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桂花路1号
联系方式:张华锋************6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沙市区长港路98号
联系方式:0716-******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应洁
电 话:07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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