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最高限价:198,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工期 |
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宣传片制作项目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
服务 |
198,000.00 |
2、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及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税务机关盖章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以使用正本的彩色复印件。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签名章,投标文件每页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14楼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邮编******0。
联系人:马小姐,02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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