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本斋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和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献县本斋乡本斋村(马本斋纪念馆内)(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和县级财政资金(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4)工期:自甲方要求进场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工(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6)项目概况:主要改造展馆面积为1926.59平方米,其中展区面积为1833.87平方米,配套面积为 92.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馆内装饰装修工程、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语音导览系统、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安防监控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大型企业投标时允许以分包承诺的形式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 份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40%(******00.764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60%。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 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 求: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 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 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 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收取,第三方 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1000万≤概(估)算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 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2024-07-02 09:00至2024-07-0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泰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献县 地址: 河间市 邮 编: ******0 邮 编: ******0 联系人: 高良库 联系人: 柳元元 电话: 0317-******91 电 话: 0317-******0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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