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WH071FJ24EP339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86M-******220-******5-0 一、项目编号:WH071FJ24EP3397 二、项目名称:芜湖凤鸣研创中心升级改造EPC工程(6号楼黑科技展厅与7号楼展陈)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凤鸣湖南路与港湾路东北角;建设规模:6号楼黑科技及整车展厅面积大约2200㎡、7号楼首层文化展厅面积大约1900㎡及7号楼2-4层(建筑面积约******㎡)的装饰装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深化至施工图、装饰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等(最终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内容为准);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 。 3.合同估算价:约9000万元。 4.资金来源:国企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电子资质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展馆类装饰装修项目(或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业绩(临展业绩除外)。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5)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展馆类装饰装修项目(或装饰装修项目)部分施工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6)展馆类项目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体中心、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展览中心、博览中心、大剧院、会议交流中心等。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展馆类装饰装修项目(或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业绩(临展业绩除外)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负责人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3)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4)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展馆类装饰装修项目(或装饰装修项目)部分施工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5)展馆类项目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体中心、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展览中心、博览中心、大剧院、会议交流中心等。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2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递交。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1月10日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80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94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4483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王力 电话:************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人:许丽丽 电话:************9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1,0512-******516,400-998-0000。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