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知识产权宣传片制作及播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1]DHZB[DY]******02 2、项目名称:福建知识产权宣传片制作及播出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福建知识产权宣传片制作及播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其中宣传片制作和至少1期电视深度报道需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00-新闻服务 福建知识产权宣传片制作及播出服务 1(项) 否 1.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及商标、地标管理使用等制作电视节目3期(每期10分钟),并在福建电视台相关栏目中播出。 2.制作1部福建省知识产权成果宣传片(时长3-4分钟),全方位展示近年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良好成效。 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17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22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12-23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1102(福州)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12-23 09:30:00,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1102(福州)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福州市 湖东路7号 联系方式:059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东面 联系方式:0591-******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青梅、谢宇清、张永鑫、郑燕龙 电话:0591-******28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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