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绿色低碳智慧小镇规划编制服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绿色低碳智慧小镇规划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为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提供高品质服务供给。按照服务半径和居住人口分布,完善 15 分钟生活圈服务配套。优化老城与新城的优质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住房、公园等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谋划建设宜昌绿色低碳智慧示范社区示范项目,研究范围面积约391.2公顷,规划范围面积约80.5公顷。通过规划评估及设计,构建适合宜昌的低碳社区指标体系,推动宜昌低碳社区规划建设,着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提供多层次绿化空间,建设慢行道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致力实现社区碳排放总量达标、社区人均碳排放量达标,建设宜昌低碳社区样板。 2.2项目地点:宜昌市梅花村李家台,工作范围北至毓秀路,东至东站路,南至峡州大道,西至梅花村路。 2.3招标范围:宜昌绿色低碳智慧小镇规划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宜昌市低碳规划指标体系构建、相关规划评估、控规优化建议(明确低碳指标)、低碳社区规划、建筑概念方案、低碳规划预评估专题研究、户型需求分析专题研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4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提交满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的最终成果资料(其中3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初步成果资料)。 2.5质量要求:提交的规划方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为有效投标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17 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31日上午 09 时 00 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9、合同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 12月6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范大炜 联系电话:0717-******53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系人:陈思琦、刘霞 联系电话:07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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