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警史馆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XS-2024-111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公安局警史馆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枣庄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公安局警史馆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设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公安局警史馆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庄市公安局警史馆室内装饰装修及展陈设计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山东省旭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中县(区)光明路4369号写 字楼706室),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报名,报名材料代理公司留存。投标人 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报名,不能证明其有效资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 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400元/份(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市中县(区)光明路 4369号写字楼7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市中县(区)光明路 4369 号写字楼706室 七、其他 报名前请电话预约,预约电话 0632-******88,因未预约造成无法报名或者报名不成功 的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枣庄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庄市公安局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 2277号 联系人:史科长 电 话:************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旭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中县(区)光明路 4369 号写字楼706 室 联系人: 徐晓青 电 话: 0632-******88 电子邮件: sdxs******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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