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HKD-ZFCG-******1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旅游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O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 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2) (3)网络获取的,应将 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qq.com邮箱,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采购文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 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日概况】 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111 2、项目名称:武汉市旅游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万元) 5、最高限价:17.0(万元) 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武汉市旅游学校的校园宣传片拍摄及后期制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O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0个日历天内完成校园宣传片制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日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O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 :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 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 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o (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15 566******@qq.com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 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 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 为准。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 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旅游学校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湾路10号 联系电话:027-******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莉莉、陈雯静、陈鸣、陆晓绚 电话:************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市旅游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旅游学校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湾路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27-******911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人: 董莉莉、陈雯静、陈鸣、陆晓绚 电 话: ************7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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