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12会议室DLP大屏维保(全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82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12会议室DLP大屏维保(全保)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11月12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7.2磋商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7.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89,邮箱:******144@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7.4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一、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3.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8-******67 质疑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78-******3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1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0578-******89 传真:0578-******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89 传真:0578-******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13.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备注 1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12会议室DLP大屏维保(全保)项目 3 年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0元 每年度维保服务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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