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4年11月 18日
项目名称 仙居县城市文化综合体二期--博物馆展陈装饰及库房设施设备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工程 招 标 人 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方凯0576-******952 招标代理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万丛灿0576-******635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3日 意见建议 反馈渠道 ******4408@qq.com\0576-******635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未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将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而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行负责。 3、如有恶意干扰招投标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管理部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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