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头镇鹰嘴山汽车影院影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DK24-G0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仓头镇鹰嘴山汽车影院影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2.14 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仓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底座混凝土(结构形式为桁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工程高度:12 m,地上一层)、钢质银幕架、银幕封板、荧光粉涂装等,达到放映屏幕需求;(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仓头镇鹰嘴山汽车影院影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仓头镇鹰嘴山汽车影院影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 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 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可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2.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未 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七、其他 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仓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仓头镇鹰嘴山汽车 影院影屏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K24-G009 2.项目名称:仓头镇鹰嘴山汽车影院影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2.14 元;5.项目概况: 5.1 建设内容:包括底座混凝土(结构形式为桁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工程高度:12 m,地上一层)、钢质银幕架、银幕封板、荧光粉涂装等,达到放映屏幕需求;(具体内容详见 磋商文件) 5.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 5.3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结构设计总说明、设施参数、服务要求及答疑(如有)范 围内所有内容;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 生产; 9.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 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 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响应无效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可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 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新安县仓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仓头镇南环路 4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379-******188 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仓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仓头镇南环路 4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 211 号泉舜 186A 座 2408 室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0379-******1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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