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双丰村初心馆展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WCG******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双丰村初心馆展陈项目(其他采购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周期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并交付完成。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共一个标项目。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参照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或生产)”的供应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交纳方式详见本项目附件(注: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HWCG******36) 2.报名步骤: 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报名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379@qq.com。 3.报名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5.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报名。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九、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 请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不能投标的,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3开标室。 3.本项目投标文件不允许采用邮寄(EMS、顺丰)等方式送达。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 (jiaxing.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73-******034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村委会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3-******013 邮编:******0;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3采购监督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013 邮编:******0;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双丰村初心馆展陈项目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项 1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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