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院史馆展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RNDL-2024-16 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院史馆展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2〕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大港街道银河路100号 联系方式:章纯洁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睿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联系方式:韦工 ************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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