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2、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02-02 17:00:0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2、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3、意见接收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4、联系人:金先生
5、联系电话:0577-******000/************5
6、联系邮箱:************@q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国企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国企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02-02 17:00:00前派工作人员送达或邮寄至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龙港市彩虹智慧园4栋401室/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同时还需将原件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龙港市彩虹智慧园4栋401室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000/************5
传 真:05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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