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党建税收文化馆设计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序厅、机房及 7 个区共 9 个部分墙、顶改造粉刷,地面找平,文化墙设置,强、弱电布设及灯饰。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党建税收文化馆设计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党建税收文化馆设计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要求: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 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9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候;2、报名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3、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 局漯河市税务局党建税收文化馆设计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 例为 100%,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HS-2023-40
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党建税收文化馆设计安装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最高限价:******0 元
1.5 采购内容:序厅、机房及 7 个区共 9 个部分墙、顶改造粉刷,地面找平,文化墙设置,强、弱电布设及灯饰。详见采购需求
1.6 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业主要求
1.7 工 期:100 日历天
1.8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要求: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 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9 月 13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
3、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现场报名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 或 U 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 费。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及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
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 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 1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刘先生
联系方式:************1 ************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5-******96 ************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 1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文景路 2-6 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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