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拍摄沈阳招商宣传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
项目名称:拍摄沈阳招商宣传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87,000.00
最高限价(元):1,587,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需求概况:为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展现我市强劲的发展潜力、雄厚的产业基础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形成有力的传播作用,加强推广沈阳知名度,大力提升沈阳形象。
2.成片时长: 5分钟左右
二、 项目预算:158.7万
三、 交片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四、 创意要求:
本项目需拟用独特的创意,新颖的视角,全新的手法,结合航拍、运镜、蒙太奇剪辑等一系列视听手段进行创作。诠释沈阳的城市特点、产业发展资源优势等
五、设备及成片要求;
(一) 设备要求
1、拍摄设备:采用电影级别摄影机两台,需配备变焦、长焦、定焦、广角等特殊镜头;采用水下拍摄设备,并能满足同时提供两台配套设备的需求;采用高速摄影机一台,需配备专业镜头及相关配件。
2. 航拍:八轴航拍挂载8K高清设备,携带专业稳定用陀螺仪及高端云台,体现沈阳城市特征的特色建筑和自然风光镜头需全部采用航拍,航拍点位不低于80个。
3.移动延时:采用8K高清设备对沈阳市不定时、不集中拍摄。选取不少于100个具有沈阳特色的点位进行多角度拍摄。
4.灯光器材:配备影视专业高端灯光器材及灯光辅助器材,需采用阿莱18K、12k、M90、6kp、4kp、2.5k、1.2k 、S60等为基准的灯光配置及相关附属配件。
5.附属器材:23尺伸缩摇臂、重型轨道配备移动车、专业跟拍车及跟拍车架系统等。
(二)成片要求
1.成片分辨率为1920 X 1080P高清画质;含高清航拍、三维动画、数码特效合成、演员实拍,画面指标符合中央电视台投放要求。
2.所有画面须采用沈阳市当地的实景拍摄,一律不准使用外地素材。
六、人员要求
宣传片中须邀请专业演员参演此宣传片,不低于20人,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如服装、化妆、道具等)。
七、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时、顺利完成。要求制作单位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采用固定的团队服务本项目,中途不允许更换服务团队。能够随时与采购单位沟通,响应采购单位的需求。
2. 宣传片制作完成后,投标单位要在采购方的指导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线上线下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扩大宣传片影响,增加宣传片传播力度。
八、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宣传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对于宣传片中的涉及到的地点、演员及上镜人物,须告知采购方审阅,经确定后方可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由西门进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
6.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7.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地 址: 沈中大街206号
联系方式: 024-******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号国贸中心C座6楼
联系方式: 024-******588
邮箱地址: Lnzy******888@163.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
电 话: 02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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