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项目
1.1工程名称:【上海申宸院项目售楼部LED电子屏制作安装】
1.2比选人:【上海速联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类别:【货物】
2.2项目概况:【上海浦东新区唐镇地块东至佑仁路,南至银鼎路,西至允迪路,北至银樽路。总占地面积约4.71万平方米。】
2.3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银鼎199弄】
2.4比选范围:【上海申宸院】项目【售楼部LED电子屏制作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运输、安装、成品保护、技术交底、维保等。(LED电子屏尺寸约9940*2240mm)】
2.5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概算:40万元(含税),比选控制价税率:13%。
2.6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计划安装完毕时间:【2023】年【8】月【30】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
3.1.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近两年具有【1】个类似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参选人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3.6 被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期限范围内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比选,以http://www.gsdcgroup.com查询为准。
备注:(1)近两年:_2021_年_1_月_1_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_30__万元及以上的LED电子屏制作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工程内容等),应另附加盖制作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3)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点击本页面下方的“下载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对比选文件等有疑问的可以将疑问发至邮箱shsld_08@foxmail.com,比选人如对本次比选有澄清答疑将在本网站澄清答疑页面进行发布,请参选人随时关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00】,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东路777弄(近齐爱路)阳光城写字楼8号楼1108办公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澄清答疑在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sdcgroup.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速联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东路777弄阳光城写字楼8号楼1108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
电子邮件:【shsld_08@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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