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省地质博物馆布展项目经浙发改设计〔2019〕2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布展总建筑面积9162平方米,总投资6134.45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金山路128号,计划于2024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地质院,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地质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土地资源厅等布展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浙江省地质博物馆布展项目土地资源厅等布展施工主要包括:展馆室内顶面、地面、墙面的布展装修装饰、智能化、照明等施工,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86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中第4条规定的业绩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 中第2、3条和“(三)其他:”中第2、3、4条的规定;⑤不得与无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中第1条中规定的任一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人(联合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或艺术馆或纪念馆的陈列布展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证明材料中出现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认定顺序为:1、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2、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或艺术馆或纪念馆的陈列布展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证明材料中出现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认定顺序为:1、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2、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7月1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7月2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地址: |
浙江省地质院 杭州市萧山区金山路128号 |
联系人: |
舒工 |
联系电话: |
0571-******126 |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毛松翁 |
联系电话: |
0571-******957/************9 |
日 期: |
202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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