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VGBHCM-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誉室改造布展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海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拆除、墙体、天棚、布展、强弱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预算金额:人民币29.******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9.******6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荣誉室改造布展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成立三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自2023年07月25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31日,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活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作为企业正式员工的依据(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
4.投标人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投标人2020-2022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需提供2020-2022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证明资料。
11.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4日 14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建设单位:上海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梅老师
电 话:************6
项目监督人:施老师 021-******418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 系 人:徐老师、陈老师
电 话:************6、************6
电子邮件:************7@163.com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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