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保定市国控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
2、项目名称:东湖生活美学体验中心展陈提升服务。
3、项目概况:东湖生活美学体验中心,位于保定市莲池区锦湖大街以西,环湖路以北,为 3层钢结构独栋建筑,总建筑规模约2730平方米,其中首层展示区约1762平方米,二层办公区约360平方米,三层样板间区约440平方米;
东湖商品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7平方米(约323.22亩),在五个地块分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0.22平方米,包括住宅约******6.06平方米(安置房约******平方米,商品房约******6.06平方米),邻里中心约9653.7平方米,幼儿园约******.11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包括门卫、垃圾站、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等)约268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可售储藏室面积约******.55平方米。本项目1#地块商品房147套;2#地块商品房1428套;3#商品房740套;4#商品房330套;5#商品房441套。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75万元,本次采购价格应为含税报价(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且不超合同总价。
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含为完成合同全部工作付出的设计费、施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布展费、人工费(含工资保险、安全保障等费用)、运费(含装卸)及二次安拆(如有)、技术培训费、调试费、保修费、维护费、差旅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各类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要求服务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计入报价,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均不做调整。
投标人投标报价漏项时,视为综合考虑在其他清单报价中,委托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应检尽检项目,委托人发现有需应检尽检事项时视为投标人已考虑在其他清单报价中,委托人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6、采购内容:完成项目示范区一层品牌馆、三层工艺工法墙及示范区内外标识导视系统的展陈提升设计及施工,即在现有展陈布置的基础上完成各展项系统提升所需的项目策划、设计和实施,包括方案设计、制作安装、运输拆装、成品保护、调试维修等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预估面积/数量
示范区一层品牌馆展陈提升 出具品牌馆方案,制作并安装立体背光字、内发光灯箱、亚克力立体线条(含灯带)、图案雕刻、文字及画面高清喷绘等,具体详见此文件中四、报价明细中的《品牌馆设计示意图》 高250CM*长1050CM,共计约26.25㎡
示范区三层工艺工法墙展陈提升 出具工艺工法墙方案,制作并安装立体背光字、内发光灯箱、亚克力立体线条(含灯带)、实物橱窗、电视机、图案雕刻、文字及画面高清喷绘等,具体详见此文件中四、报价明细中的《工艺工法墙设计示意图》 高250CM*长2400CM,共计约60㎡
示范区内外标识导视系统展陈提升 出具导视系统方案,制作并安装楼体大字/景墙字/落地字、各类指示牌、各类提示牌、垃圾桶、广告机、各类展架、各类门牌、鞋套机等,具体详见附件一《导视系统制作清单》 预计43大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8、服务期限:设计制作安装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9、质保期:全部组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本次采购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发送到邮箱:bdts2022@163.com,联系电话************0,,获取采购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保定市莲池区深圳园创投中心1号楼15层。
本次公告只在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bdguokong.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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