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SZT2023HG/01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舞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2700 万元;外国 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共分 4 包,每包拟择优选择 1 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国东方 演艺集团舞美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灯光设备; (002)音响设备; (003)投影设备; (004)无线话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灯光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 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人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二级(含)以上证书(仅第 1 包适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部分项目分包。; (002 音响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 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二级(含)以上证书(仅第 2 包适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部分项目分包。; (003 投影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 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部分项目分包。; (004 无线话筒)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 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部分项目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招标 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须附法定代表人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注: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供应商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 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报名单位 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 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将上述资料在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hsztzbdl@126.com 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B 座 11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B 座 1103 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 4 包,每包拟择优选择 1 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舞 美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 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 1 包 灯光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 1594 万元,第 2 包 音响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 450 万元,第 3 包 投影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 520 万元,第 4 包 无线话筒:最高投标限价为 136 万元。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投 1 包或多包,但最多只能中 1 包(即“兼投不能兼中”),并分 包编制投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4
邮政编码:******4
联 系 人:董子硕、宋曦、王香云
电 话:010-******948-601/624/638
传 真:010-******461
电子邮箱: hsztzbdl@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B 座 1103 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4 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010-******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B 座 1103 室(西直门文慧桥西 南角)
联 系 人: 董子硕、宋曦、王香云
电 话: 010-******948-601/624
电子邮件: hszt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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