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宣传片制作(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按照比选人要求为其制作三个版本的宣传片。
2.2、服务地点:重庆市内。
2.3、制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纳税信誉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宣传片制作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00 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章端
电 话:************7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秦峰
电话:************0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