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的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EPC),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嵊发改中投【2023)】76号 批准建设;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EPC);
建设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嵊州市开元名都大酒店22层-24层。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概算价 3242.03 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为 25 万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占批复总设计费的 50%,不下浮),工程费用概算金额为 3217.03 万元(其中暂估价为 1093.04 万元,不下浮)。本次招标设计服务费包干,工程费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5%--1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为 3135.83万元,风险控制价(即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价格)为 2923.43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现金或银行保函),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嵊州市开元名都大酒店22层-24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536m²,三层共计面积为4608m²)毛坯进行改造装修布展,使其具有办公及展厅功能。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本建设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内容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投标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仅不包括地方特色老物件)二次装修中需要完善的主出入口、消防通道、水卫电气安装、暖通(新风系统等)、展陈装饰装修、展陈设备定制、场景和展板制作、模型和雕塑定制、艺术品创作定制、多媒体软硬件定制及系统集成、多媒体影片制作、照明系统定制安装、会议系统及配套家具设施设备(含家具)、标识标牌、铭牌等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保管、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①工程设计范围: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使用功能要求进行初步设计深化、所有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等。
②工程施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清单所列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厅布展、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③其他事项:完成施工图预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工作、部门 协调配合工作等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事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7.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8.计划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以上拟派的各负责人可相互兼任。
投标人拟派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员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资格要求:具备土建施工员证书。
拟派的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在建工程”认定:
1).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服务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完工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有记录,但在该平台上没有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若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3).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
2、其他要求:
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② 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③ 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④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⑤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3、其它资格条件: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3年 4 月 21 日起至2023年 5 月 22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 22 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3年 5 月 22 日8时3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或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3年 5 月 1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电子保函提交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若为联合体投标,从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或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投标保函)。
2.评标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评标方法: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4.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5.工程款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北楼9楼 地 址: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邮 编: ******0 邮 编: ******0
联 系 人: 王科 联 系 人: 韩陈芝
电 话: 0575-******852 电 话: 0575-******8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pdf |
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布展项目初设批复文件.pdf |
开元大酒店标准层平面.pdf |
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概算建安费用导出).xlsx |
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4.14(zuizong.xlsx |
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初步设计******412-1.pdf |
嵊州城市之窗和乡贤之家展厅建设布展项目(EPC).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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