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古厝保护利用成果精品展”项目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TP]******15
项目名称:“福州古厝保护利用成果精品展”项目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谈判内容及主要性能指标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福州古厝保护利用成果精品展”项目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项目 |
1项 |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展纲内容进行展示区的布展设计。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0 |
合同履行期限:基本布展于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不含定制家具、定制设备、软件定制及设备界面ui设计等)。定制家具、定制设备、软件定制及设备界面ui设计在方案确定后的4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
2.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8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0谈判报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2.11谈判报价人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谈判报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报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报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谈判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谈判保证金、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
3、报名方式:①现场方式:直接至我司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获取谈判文件;②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sdzb@163.com)后获取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日报社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联系方式:卓钰婷/************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袁扬、杨淑芬/0591-******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扬、杨淑芬
电 话: 0591-******580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