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北发改投资〔2023〕1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302-******6-04-01-******2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2 建设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乡
2.3 项目规模: 对片口自然保护区2293.98 平方米科普馆、陈列馆进行装修及布展
2.4 计划工期: 12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802.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80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四川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2)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其中1人及以上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及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任职文件、评审表扫描件,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3)项目负责人须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三年及以上(以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或网络查询截图为准),所有人员须符合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注:a、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一名熟悉电子招投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证明材料。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提供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可辩。c、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网络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证明材料;3、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除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4-2.10条文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四川省内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和公示网页截图,所有业绩须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4、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5、《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诚信分不低于100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分别提供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查询截图、相关承诺、证明材料;6、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说明、承诺等资料均需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人签字确认;7、不得使用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作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4月15日11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15日11时00分至 2023年04月19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傅红伟
电 话: ************8
传 真:
2023年04月15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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