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虞区关爱之家布展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经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虞发改-8【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上虞区关爱之家布展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上虞区曹娥街道。工程费估算价约28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上虞“关爱之家”布展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按要求规划各个功能室和办公区域,对各个功能室和办公区域进行功能布局设计、装修改造、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文化提炼展示等,一楼为反邪教展厅,二楼为功能室,三楼为客房,裙楼为社区活动阵地,整体设计风格以关爱和服务全社区为主题,旨在建立综合性反邪教工作平台和多功能全年龄段服务场所。占地面积约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68平方米。
2.2.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
(2)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中标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其产生的设计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工程前期各阶段的政府行政审批配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验收配合服务。
2.2.2 施工总承包: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设备采购等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全过程阶段、项目移交、备案及质保期保修。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
2.4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条件为下列其中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的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
4.1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4.2 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3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以投标人(牵头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4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
6.2 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 万元
7.2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7.3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7.4 虚拟子账号:上虞农商行(************************5)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新点技术人员:0575-******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8.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8.3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8.4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8.5 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王智芳,联系电话:************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
2023年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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