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 浙亿云采2023-128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城东幼儿园西侧地块商住项目-销售展厅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销售展厅设施采购 |
1 |
项 |
108.7940万元 |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01月09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箱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44号。以邮箱************@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合同中约定。
10.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5.开标地点: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8-******05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8-******05
地址:云和县城南东路1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练先生 联系电话:************5 传真:0578-******79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79 传真:0578-******79
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44号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富云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 传真:0578-******81
地 址:云和县新华街110号
采购人: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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