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南校区电影放映系统及北校区礼堂投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电子化平台,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ACS******
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南校区电影放映系统及北校区礼堂投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6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校区报告厅电影放映系统及北校区礼堂投影机等设备采购。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未尽事宜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节能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节能强制采购产品。
(4)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受托为本项目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方式: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电子化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通过上述网站下载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室提交。
五、开启
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并参加磋商。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第二评标室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供应商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封、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s://help.bjca.cn/zzcg-ccgp/index.html。
2. 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zzcg.gov.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1)互联网远程提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内, 登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2)采购中心现场提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内的每天8:00至 17:00,或磋商当天8:00至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和经过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到中新大厦一层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区,通过终端登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除上述两种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成功。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党校行政财务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
联系方式:010-******945(项目咨询)
010-******945(质疑受理)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联系方式:010-******290(项目咨询)
010-******326(质疑受理)
010-******269/75(技术支持)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军
联系方式:010-******290
评审联系电话:010-******15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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