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HNDWZB******181-1
1.2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东岸校区校园LED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5.17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5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东岸校区大门、行政楼、体育场羽毛球场LED屏建设等;(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3)付款方式 :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地点;(5)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或组织)的,提供社会团体(或组织)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3.3方式: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3.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7.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庄路1号
联 系方 式:高老师,089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联 系方 式:钟工,089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089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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