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文化展厅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5元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
联系方式:周先生、************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方式:小魏、0595-******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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